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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开业一站式指南,从零到一的全程攻略

发布时间:2024-06-11 | 来源:信用中心 | 阅读次数: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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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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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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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将涉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厅、市消防队办理的4件餐饮相关“单事项”及办事环节集成为“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以业务协同、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的优化提升方式,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办 理 事 项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承诺制)(消防部门)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住建部门)


所 需 材 料

自动售货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式方法材料(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

自动收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

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操作流程文件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空间布局图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办理)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安全告知承诺书和基本信息登记表

营业执照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办 理 流 程


申请人实名登录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全省事”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根据一件事情形引导,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办理的相关事项。

认真阅读“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填报须知,知晓并确认相关内容。

根据情形引导选择内容并通过预检申请条件后,进入一表填写“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

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一表内容,所需材料和证件拍照上传,提交一件事办件。

线上申报结束。

线上查看办件进度。


北京烤鸭 糖醋排骨 铁板鱿鱼 鱼香茄子 蚂蚁上树 铁树开花 宫爆鸡丁 泡椒凤爪



受 理 条 件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 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置非大型户外牌匾备案”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设置人依法取得设置户外牌匾所利用的场地、建(构)筑物和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且牌匾依附的载体产权合法,涉及其附着体物权的,还应当事前征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承诺制)”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申报条件】一、场所符合许可范围:(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二)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二、申请人已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事项的全部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三、场所已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场所满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各项消防安全条件。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置地点还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四、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真实、合法、有效: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2.营业执照;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特别提示】您所申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可以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消防救援机构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许可,并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经现场核查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依法予以查处。此外,您还可以选择不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通过场所所在地的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或者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消防救援机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许可。

“设置大型户外牌匾的审批”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设置人依法取得设置户外牌匾所利用的场地、建(构)筑物和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且牌匾依附的载体产权合法,涉及其附着体物权的,还应当事前征得有关权利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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